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市民骆勇起诉国美电器所出售的闪存盘实际容量与标示容量不符”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宣布国美胜诉,并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推翻了一审中“原告胜诉”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5年年6月,一个叫骆勇的消费者于重庆江北国美电器商场购买了朗科公司生产的128兆“优盘”牌闪存盘一只,使用时发现该闪存盘实际容量只有124兆,于是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国美电器城告上法院,并提出426元人民币的赔赏请求。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原告胜诉,国美后提起上诉。
国美在辩护中称,闪存盘的实际容量与标示出现差异,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首先,在生产厂家的标注中,1MB是按照1000KB计算的;而在计算机中由于采用二进制,1MB=1024KB。事实上,由于计算方式不同,所有的硬盘、微硬盘、闪存盘的容量显示都存在这个差异。其次,闪存盘自有运行程序也会占据一定的使用空间。所以,标称128M的闪存盘实际显示的容量少了几兆实属正常现象。这种情况在大容量存储产品如硬盘中表现更为明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国美胜诉,在客观上尊重了计算机领域的行业习惯,让许多制造计算机存储类产品的企业“松了一口气”。这一判决也将会对国内其他地区出现的类似“闪存盘缩水”争议的解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为闪存盘的全球发明者和最大的闪存盘制造商(注明:优盘为朗科公司注册商标),朗科公司的产品质量一直有口皆碑。虽然此次判决让“优盘容量缩水”事件真相大白,但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市场上所有“容量缩水”事件都是合理的,一些杂牌闪存盘由于采用了劣质芯片,128M容量显示只有90多兆就不在正常范围内,所以消费者还是需要小心购买。(新闻稿 朗科提供 2006-01-07)